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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建设绿色焦作 提高城市品质

今日快讯 2018-11-06 11:16



        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建设的核心内容,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。明年1月1日起,《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正式实施。这是焦作自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,标志着焦作市把城市绿化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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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记者从11月5日召开的《条例》新闻发布会获悉,《条例》共42条,由总则、规划和建设、保护和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五章组成。《条例》具有四个特点:注重发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引领作用,对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程序,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、绿地率、人均公园绿地面积,确定公园绿地、防护绿地等的绿线作出了规定;注重增加城市绿量,提升绿地品质,对公园绿地建设,沿山绿地、沿河湿地、南水北调生态廊道、采煤塌陷地绿带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,绿色廊道建设作出了规定;针对群众较为关心的附属绿化工程建设问题,对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、施工监督、规划核实等作出了规定;对擅自改变城市绿地性质,擅自占用城市绿地,擅自砍伐、移植城市树木,擅自修剪行道树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等作出了禁止性规定,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

  据了解,近年来,焦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大力开展“全城增绿”行动,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。截至去年年底,焦作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.54%,绿地率达35.42%,人均公园绿地达13.97平方米,主要指标均已达到并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。




  然而,焦作城市绿化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,还存在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不够规范、公共绿地建设标准不高、占绿毁绿现象时有发生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亟待通过制定《条例》加以解决。

  “该《条例》的出台,将为促进我市城市绿化事业发展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、建设美丽宜居的生态园林城市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。”焦作市副市长闫小杏说。

责任编辑:言旅 编辑:言旅 来源:河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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