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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洛阳市印发《洛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到2020年,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49683.98公顷,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32504.33公顷,湿地保护率超过50%。
到2020年,全市水库、河流等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%,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%,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、数量不减少。


伊滨区伊河湿地公园
●对重要湿地设立界碑、界桩
《方案》中提出,根据河南省政府发布的重要湿地名录,对重要湿地设立界碑、界桩,在显著位置设立湿地标示牌,标明湿地面积、类型、范围、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、举报电话等内容。市、县(市)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经市、县(市)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一般湿地名录。

孟津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
●编制规划,探索建立湿地管护员制度
洛阳市还将编制《洛阳市湿地保护规划》,各县(市)区编制各自行政区域的湿地保护规划。对各级重要湿地,要通过设立国家公园、湿地自然保护区、湿地公园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方式加强保护,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加快保护管理体系建设。
2020年以前,湿地总面积超过1000公顷的县(市)区,要确保至少建立1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或湿地类型保护区,特别是洛河、伊河、汝河流域生态地位重要的地段要优先建立保护区或湿地公园,加强保护。
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湿地管护公益岗位,探索建立湿地管护员制度,助力精准扶贫。建立完善县、乡、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,创新湿地保护管理形式。